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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复工重要通知

  • 楼事热点
  • 2020-02-07 17:37
  • 28650
  • 责任编辑:苏州事长
企业复工在即,防控疫情攻坚战依然持续,园区为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企业复工在即,防控疫情攻坚战依然持续,园区为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

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指导组前期全力辅导上述企业平稳开展复工、防疫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2月10日后企业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2020〕3号)和苏州市《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防控〔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园区企业复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1. 企业复工实施备案制。

为确保复工后疫情防控到位,企业复工前,须提前3天将复工信息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报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指导组(以下简称“企业指导组”),审核通过后,经同意方可启动复工。未经备案审批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2. 企业复工实施分类审核。

为确保企业有序复工,避免大规模集中复工带来防疫风险,按照“工业企业优先、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为A类、B类的企业优先、用工人数少的企业优先、组织在苏未返乡员工上岗企业优先”的原则,企业指导组将分期分批加快实施审核验收工作。同步制定商务办公楼宇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指南,加快推进商务办公楼宇企业复工工作。

3. 企业有序组织复工。

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的原则,企业要优先安排春节期间在苏且未接触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员工第一批复工;安排其他地区来(返)苏且居家观察后无异常的员工第二批复工。目前仍在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员工暂缓返苏,返回时间待通知。已从(经)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来(返)苏的企业员工,由用工企业负责督促员工落实14天医学观察,隔离观察后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返岗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以外地区返苏企业员工需居家观察7天以上方可返岗。企业可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采取提倡自驾返回、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员工等必要措施,保障员工安全到岗。

4. 加强复工后核查。

各企业要主动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恢复生产后秩序稳定。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指导组将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于存在私自提前复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企业需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载体、产业园等物业单位需对入驻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管理。


二、复工防控要求

企业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管理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1. 组织机构到位。

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2. 防控预案到位。

企业须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

3. 资金物资到位。

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并保证后续能够持续供应。有集体宿舍的工业企业要配置临时隔离宿舍,参照每100人设置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尽力协助保障企业的疫情防控物资。

4. 健康排查到位。

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开展全体企业职工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回园区的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建立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苏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近两周有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职工,由企业登记并及时上报,扎实做好隔离观察、体温监测、轮换休班、每日报告等工作。

5. 人员管理到位。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具备条件的可安排员工通过网络办公。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优化生产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6. 环境消毒到位。

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主要工作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消毒用品,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每日不少于2 次消毒。定期开窗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并做好空调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7. 日常管理到位。

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做好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集体用餐的工业企业,提倡盒饭供应,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落实企业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三、企业复工程序

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通过“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复工备案”小程序报企业指导组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复工。对部分疫情管控风险大、复工人员复杂或防控机制、防控物资不健全的企业,需现场审核合格,由企业指导组发放复工通知书后,再组织复工。

(▲“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附件:各功能区联系人(受理复工备案及违规复工举报)

1. 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何先生:62986737

孙女士:62878339

何女士:62983986

蒋女士:62878097

潘先生:plm@sipac.gov.cn

顾先生:guxihua@sipac.gov.cn

陈女士:chensp@sipac.gov.cn

2.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陈先生:62607099, cjg@sipac.gov.cn

陈先生:62607089, chenxm@sipac.gov.cn

殷先生:62605982, yinzj@sipac.gov.cn

蒋女士:62605987, jiangz@sipac.gov.cn

陈女士:62607091, chenyi@sipac.gov.cn

3.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吴先生:69996656,wwx@sipac.gov.cn

谢女士:67068865,xss@sipac.gov.cn

赵先生:69996670, zhaozhong@sipac.gov.cn

俞先生:69996610, yzy@sipac.gov.cn

4. 金鸡湖商务区:

工业:

王女士:69880382

邢先生:69880385

龚先生:69880383

邮箱:wangcf@sipac.gov.cn

服务业:

刘先生:69880319

邵先生:69880375

巴女士:69880384

邮箱:bxg@sipac.gov.cn

产业园:

黄女士:69880372

李女士:69880321

邮箱:lf1@sipac.gov.cn


疫情相关信息持续更新中......


@返苏人员请注意

关于对进入江苏人员全面实行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有效管控每一位入苏返苏人员,把好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经研究,江苏省决定自即日起对进入江苏人员全面实行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制度,由公安机关会同卫生健康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实施精准管理。

申报对象:

(一)乘坐高铁、火车、客车、私家车、飞机、轮船进入江苏的人员;
(二)1月23日后己经入苏返苏的人员。

返苏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园区公租房根据不同租户结合各地疫情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具体如下

一、无重点疫区旅行史、接触史、居住史且非重点疫区户籍来(返)园区的租户:

可以安心返回,进入公租房小区前配合门岗执勤人员进行防控信息登记,凭身份证(必须本人)办理小区出入证,积极配合所在社区的居家观察等措施。

二、无重点疫区旅行史、接触史、居住史的重点疫区户籍来(返)园区的租户:

首先必须证明无湖北、温州、台州旅行史/接触史,提供高铁车票、异地消费证明、飞机票等等不一而足。根据提供的材料,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会判断是否能进入公租房小区居家观察,在此请各位朋友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接触史、居住史的来(返)园区的租户:

鉴于现在日趋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要求该类租户暂不返回苏州,在疫情影响结束后返苏。


特别注意事项

一、人员管理当日返苏租户及已登记过的随住人员办理流程:

第一步:完成体温测量;

第二步:出示本人身份证,物业核实居住信息;

第三步:签署《公租房返苏租户健康承诺书》,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四步:凭临时通行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小区。

*已返苏但未完成登记工作的,视为当日返苏人员;遗失卡、未带身份证等特殊情况请事先联系物业服务中心。

二、车辆管理

1.乘坐机动车进入小区的,车内人员参照上述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租户尽量驾驶小区已登记的车辆,访客及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小区,如有特殊情况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建议抵达小区前提前关闭车内空调,避免体温测量时体温偏高,影响通过速度。

上述重点疫区范围和小区防控措施

将根据政府最新文件随时调整

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截至发文重点疫区包括湖北、温州、台州等地区。


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外籍人士24小时服务热线

24-hour Hotlines for Expats in SIP during the Period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n Epidemic Caused by Novel Coronavirus
蘇州工業園区疫病予防・コントロール期間中の外国人向け24時間お問い合せ電話
쑤저우공업원구 방역기간 외국인전용 24시간 서비스 핫라인
英语(English):
0512-66681812/13771835783
日语(日本語):
0512-66681529/13914086240
韩语(한국어):
0512-66681802/18626205975


苏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社区防控工作“十个必须的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第7号通告)

为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社区防控工作“十个必须”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二、所有小区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小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对确系复工复业复学且在本小区有固定住所、符合防疫规定的人员,应当准予通行进入小区并登记备案。
三、所有社区必须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应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所有社区必须加强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1月23日后已经返苏进入小区人员,逐人建档管理,敦促其按规定每日两次网上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对居家隔离人员积极做好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等工作。发现居民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所有社区必须杜绝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组织居民安全使用酒精等化学类防疫用品,小区、楼栋等区域消防通道保持24小时畅通。
六、所有社区必须加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持续整治环境卫生,按规处理垃圾污物,切断病源传播途径。
七、所有社区必须做到防疫宣传全覆盖、全告知、全知晓,引导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八、各地必须从严压实出租房东、出租单位和集宿单位主体责任,对租住人员防疫宣传告知、个人信息申报必须做到全覆盖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主体责任。
九、各地必须坚持堵疏结合、人文关怀,按需确定居家隔离点、集中隔离点、集中安置点和临时分流点,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加强场所规范管理,积极做好返城来苏人员的暖心服务。
十、各地必须从严压实镇(街道)、社区、企业单位责任,对湖北、浙江温州和台州等重点疫情地区未返苏人员一律进行有效劝阻,不得在疫情响应解除前返苏。
各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任何人对疑似病例或者来自疫区的人员,均可拨打“110”或“12345”热线举报。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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